
部队领导与国防新生亲切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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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的需要,由军队有关单位依托高校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国防生与军队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后,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国防生完成大学学业,参加统一组织的军政训练,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招收国防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的重要措施,是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的重要模式之一。
报考条件
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2、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3、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
4、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有关待遇
1、国防生在校期间按照所在学校同专业本科生培养计划进行培养。
2、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集中住宿。每学年享受4000—6000元国防奖学金。
3、国防生在完成本专业学业的同时,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军政训练的主要科目纳入教学计划,不能纳入教学计划的,利用部分课余时间实施。
4、国防生毕业时,凡符合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及部队培养目标并按协议到部队工作的,将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国防生分配到部队后任命为军队干部,下达任职命令,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授予中尉军衔。军队鼓励国防生毕业后报考军队急需专业的研究生,攻读研究生期间享受军队干部待遇。
(东北新闻网 记者田理)